煤气罐也有“保质期” 使用15年以上必须报废
近日,因广西大排档爆炸案的发生,“超期”煤气罐使用又引发了人们的关注。1月21日,记者调查时发现,多数市民不曾关注煤气罐有效期。市质监局表示,家用煤气罐的使用的时间为15年,超期须进行强制报废。报废时要到气瓶检测站进行专业处理,否则会形成安全隐患。
家住附属医院小区的王先生家中很少开火,“一年用不了两罐气儿,跟新的一样。”去年一次换煤气的时候,他被告知煤气罐到了15年使用期需要报废。“我当时也有些不理解,但是说这样的一个东西过期了是有安全风险隐患的。”
家住大佟沟小区的张先生家中有两只煤气罐,平时交替着使用,需要灌气了就给一位熟悉的换煤气师傅打电话,他表示从来就没关注过煤气罐的常规使用的寿命。“这样的一个东西也用不坏,自家使得又精心,我觉得不会有什么样的问题吧。”
不让使用“超期”罐,同在该小区居住的一位大妈“无奈”之下把自己的旧煤气罐送给了农村的亲戚,“人家现在还使得好好的呢,过去的老罐子质量好。”
记者采访了10户使用煤气罐的市民,其中有7户不知道煤气罐存在有效期问题。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科工作人员和记者说,煤气罐是钢制的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,长时间使用后会产生裂纹、凹坑、变形、腐蚀减薄等缺陷,具有爆炸危险。“不论是长期闲置还是用超期,阀门及瓶身都会因磨损、老化、腐蚀造成漏气,造成安全风险隐患。”
记者从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科了解到,在2012年和2013年两年里,我市对近12万只“服役”超过15年的煤气罐进行了报废处理。为了确认和保证居民用罐安全,要求液化气充装站不得对报废气瓶进行充装,超过4年未检验的煤气罐必须在检测后才能继续使用。
根据国家《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》规定,使用超过15年的钢瓶因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,必须强制报废。也就是说,从现在起,1999年以前生产的钢瓶一律不可以使用了。此外,对民用煤气罐,上述国家标准规定每4年需定时进行检修。
针对煤气罐安全使用问题,承德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,要定期对自家的煤气罐进行安全检测,首先要查看安全罩上的制造日期和阀门套环上的检测日期,定期更换或检测,另外,连接煤气罐和燃气灶的胶管千万别大意,通常用在两年以上就要更换了,防止因为胶管老化造成煤气泄漏引发事故。“一旦煤气罐过了15年,要到气瓶检测站进行抽气、切割等报废处理,不能直接当废品卖了,否则会埋下安全风险隐患。”(记者刘春雨)